一、仅有刑事拘留记录无人民法院有罪判决、裁定,可以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近日,有小伙伴咨询了一个法律问题——仅有刑事拘留记录,是否可以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小伙伴称,其曾经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但人民检察院既未对其提起公诉,也未对其不起诉。在人民检察院未对其提起公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自然也没有对其定罪判刑。现在其因工作原因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问小镜此种情况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
根据上述情况,我依据相关规定解答了小伙伴的咨询,其可以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依据相关规定,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以下情形都属于无犯罪记录:
(一)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三)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
同时,违法记录不等同于犯罪记录。因此,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均属于违法记录,不属于犯罪记录。
换言之,只有被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确认有罪的,才属于犯罪记录。其他情况均不属于犯罪记录,可以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温馨提示】
无犯罪记录对于求职、考公务员、事业编、参军入伍等至关重要,关系到自己的一生,尽管一般的违法记录不属于犯罪记录,但是在某些特殊的场合,仍然对自己的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只有遵纪守法才是正道,既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也是对家人、子女的人生负责。
【法条链接】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公通字〔2021〕19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