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泽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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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处罚】陈XX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董泽鹏律师 时间:2020年01月17日 82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案件结果】

公诉机关提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大部分辩护意见,依法对陈XX从轻、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案情简介】

陈XX与苏XX虽未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但二人已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个2岁的儿子,二人平时在贵州省K县租房居住并共同经营卖烧烤生意。2018年8月8日上午10时许,陈XX与苏XX在位于贵州省K县某某出租屋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陈XX用平时用于剪鸡腿的剪刀朝苏XX砸去,扎中苏XX左侧胸壁近胸背部部位,苏XX被扎中后将剪刀拔出。陈XX见苏XX受伤后,即与他人准备将苏XX送至医院救治。后陈XX在路边拦乘一辆警车后将苏XX送到医院抢救。苏XX被送至医院后,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办案过程】

刑辩团队组建了办案组,在庭审前制作了阅卷笔录,撰写了质证意见、发问提纲和长达11页的辩护意见。庭审中,由2位专职刑辩律师出庭为陈XX辩护。


辩护律师经过分析,认为其主观上存在过失,并非故意犯罪,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是其不是故意犯罪;二是其具有自首情节;三是其系初犯、偶犯,且是在激情状态下实施的行为;四是其已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五是其孩子年幼无人照顾,对其从宽处理有利于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过与公诉机关的充分辩论,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大部分的意见,对陈XX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办案心得】

法律无情,法律人有情;辩护有力量,司法有温度。对于此类发生在亲属之间的特殊案件,除了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法律层面的分析之外,还要考虑法律之外的人情伦理等因素,采取“情法相容”的辩护策略,情与法相结合,进而使辩护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最大化的维护陈XX的合法权益,使其早日重获自由,回归家庭照顾自己的孩子和公公。


【风险提示】

夫妻之间的吵架与拌嘴,亲人之间的小打小闹,竟会引发血案,顷刻间摧毁一个家庭,改变一个家庭的一生。因此,在生活中遇到纠纷时,需要尽量克制自己,控制情绪,特别是在一些较危险的环境中,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董泽鹏律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学专业毕业,法学学士,贵州刑事律师,中共贵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2020年度优秀党员律师,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贵阳
  • 执业单位: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20120********4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公司犯罪、合同纠纷、劳动纠纷、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