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董泽鹏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03日 239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一波三折,经过有效的辩护与沟通,当事人最终获得不起诉。本案检察机关和承办检察官客观公正的处理,既彰显了司法温度,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此,衷心感谢检察机关和承办检察官。”
不起诉决定书
01基本案情
2021年4月,驾驶人XX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LH方向沿ZB线往GJ方向行驶,于14时30分许途径ZB线60公里加300米(小地名:GJ中学)处时,碰撞行驶方向右侧道路边上的行人C某某肇事,造成行人C某某受伤,伤者C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2021年5月,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XX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C某某此次事故无责任。XX某认为,由于行人的监护人没有抓紧行人的手,导致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方应承担同等责任,该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基本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严重不公,遂依法向交通警察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021年7月,交通警察支队经复核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不清,决定予以撤销。后交通警察大队再次作出与之前认定事实基本完全一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XX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之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XX某被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综合全案依法对X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02办案经过
03辩护意见目录(参考)
温馨提示
礼让行人,让出的是生命和自由;
遵纪守法,保护的是自己和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