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焕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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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两个多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单位电话通知辞退,成功维权

发布者:江焕功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3日|分类:劳动纠纷 |21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吴某入职2个月零10天无故被A公司电话通知辞退,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吴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9396.55元、加班工资5126.42元及违法辞退赔偿金7000元。最终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9396.55元及违法辞退赔偿金7000元。

  本案中,虽然吴某未与A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有与A公司人事的微信聊天记录,清楚载明了面试经过及入职时间、工作地点。而且,吴某有A公司的工作服、身穿工作服的工作照片以及转正申请、被电话通知辞退的通话录音,能够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入职、离职时间。仲裁委按照我方主张认定了双方劳动关系,并支持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违法辞退赔偿金。但因无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因此未支持加班费。  

    律师建议: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若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将工作服、工作牌、日常工作记录、工资流水等作为证据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很多公司辞退劳动者时,不会采取书面形式辞退,很多都是口头告知或电话通知,这种情况下要保留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被公司违法辞退的事实。对于加班费的主张,因需要劳动者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因此考勤记录、签到表等证据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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