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患者因“右乳肿块伴钙化”入院,行“右乳象限切除+单乳切除术”。术后在从手术室送回病房途中,患者突发口唇紫绀、呼之不应、瞳孔散大,经抢救无效死亡。律师代理意见:
李俊平医疗团队分析认为,医方存在以下过错:
1、拔管仓促:患者存在困难气道,在肌松药物拮抗效果未充分评估、自主呼吸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即被拔管。
2、转运失护:转运途中无麻醉医生陪同,未携带任何监护设备及急救器材,导致患者生命体征恶化未被及时发现。
3、抢救延误:病房接诊时患者已濒临死亡,错失了最佳抢救时机。4、病历矛盾:患者离开恢复室的关键时间点记录不一致,反映交接流程存在漏洞。案件结果:
经专家评议,认定医方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成功调解结案,帮助患方获赔80余万元。
患者因“右乳肿块伴钙化”入院,行“右乳象限切除+单乳切除术”。术后在从手术室送回病房途中,患者突发口唇紫绀、呼之不应、瞳孔散大,经抢救无效死亡。律师代理意见:
李俊平医疗团队分析认为,医方存在以下过错:
1、拔管仓促:患者存在困难气道,在肌松药物拮抗效果未充分评估、自主呼吸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即被拔管。
2、转运失护:转运途中无麻醉医生陪同,未携带任何监护设备及急救器材,导致患者生命体征恶化未被及时发现。
3、抢救延误:病房接诊时患者已濒临死亡,错失了最佳抢救时机。
4、病历矛盾:患者离开恢复室的关键时间点记录不一致,反映交接流程存在漏洞。案件结果:
经专家评议,认定医方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成功调解结案,帮助患方获赔80余万元。
李俊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