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患者胡某入院待产,生产后开始出现直肠阴道瘘。无奈辗转多家医院治疗。本案经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认定山西某医院对原告胡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原因力大小为主要;胡某直肠阴道瘘修补术后构成十级伤残;3、胡某误工期评定为210日,营养期为150日,护理期为120日,最终赔偿9万余元。
医疗纠纷案件中妇产科一直是纠纷的高危科室,一旦发生纠纷,损害后果一般都比较重,对整个家庭来说,都是致命打击,对于孕产妇,生产后的心情本来就受激素的影响,如果再遭受医疗过错的打击,真的是如灭顶之灾,虽然本案我代理医方,但是也能深刻的体会到当事人的不易。
李俊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