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XX诉被告李X、中国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李XX于2020年3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李XX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XX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324元,因撤诉减半收取662元,由原告李XX负担。
刘容律师
发布者:刘容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3日 23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XX诉被告李X、中国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李XX于2020年3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李XX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XX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324元,因撤诉减半收取662元,由原告李XX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