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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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公诉机关建议十年以上,最终七年半,认定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发布者:彭颢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12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被告人朱XX,男,1990年5月18日出生于福建省漳州市,汉族,本科文化,无固定职业,住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因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20年6月3日被抓获,次日被阳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阳新县看守所。
辩护人彭XX,湖北XX律师。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3月至6月初,被告人刘XX为谋取不法利益,邀约被告人朱XX、刘XX、陈XX、陈XX、陈XX、谢XX、潘XX筹建团队,从事淫秽色情网站牟利活动。刘XX负责团队全面工作;朱XX系技术人员,负责色情

网站的搭建、管理、维护和提现工作;刘XX系刘XX的二级代理,利用刘XX的色情网络平台相对独立地对外推广,吸引网民浏览,违法所得按照一定比例与刘XX分成;陈XX协助刘XX管理团队工作,以及保管、转移该团队部分违法所得;陈XX负责收入汇总、协助朱XX制作色情网站链接二维码以及对网站后台进行管理;陈XX负责联系自己的亲朋好友提供银行账号为该团队收款、取现和转账;谢XX、潘XX负责管理作案工具数十部手机以及对外推广。

该团队运营的色情网站共有淫秽视频21150部,通过抖音、微信等软件在互联网上进行推广,网民以每部视频2-7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不等的价格付费观看,每天在线人数达数万人。2020年4月16日,湖北省黄石市公民叶X在互联网上发现该色情网站,遂向黄石市公安局举报,由此案发。经查,该团队用于收款的商户号有210个,收款金额总计XXX.7元。

被告人朱XX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均无异议,并已签字具结,当庭自愿认罪。

判决结果:

被告人朱XX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件点评:

辩护人彭XX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对于量刑提出如下意见: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态度良好,在羁押期间认真遵守规章制度,其本人因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悔恨不已;被告人结婚不久,是家里的精神支柱,小孩年龄尚小
需要父爱,父母身体欠佳,其本人及家属自愿退还违法所得,请求在七年以下量刑。这个案子公诉机关最开始建议十年以上,主犯,最终七年半,认定从犯

彭颢律师,抖音号:penghao843,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在当年荣获“中国财经政法大学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黄石
  • 执业单位:湖北才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20220********8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工程建筑、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