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欣涛律师
陈欣涛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潮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法律的时间效力

作者:陈欣涛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44次举报


法律的时间效力

 

文章类型

法盲普法

文章字数

1200左右

 

关于法律的时间效力,存在哪些问题?本文来讲讲。

 

一、什么是法律的时间效力

 

1、法律的效力

 

法律的效力,指的是法律对哪些事件或行为有约束力(有效),而不是人们或法院能不能引用这部法律去处理或审理纠纷。

 

2、法律的时间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指的就是法律对发生在哪个时间的事件或行为有效。一般情况下,某部法律的时间效力期间,从该法律正式实施之日起,到被修改或废止之日为止。也就是说,该法律对发生在这个时间段内的事件或行为有效。因此,在某个时间点,某部法律已经失效了,并不意味着这部法律不能用了,法院仍然可以引用它去审理发生在它的效力期间的纠纷。

显然,我们更多的是在事后去处理纠纷,因此,我们应该更多的关注某部法律在“当时”是否有效,而不是在“现在”是否有效。

 

3、法律的溯及力

 

一般情况下,“法不溯及既往”,就是说,法律对发生在该法实施之前的事件或行为是没有效力的。但是,凡事总有例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会作出相反的规定,这时候法律的时间效力期间就被往前拉长了,我们称为“法律的溯及力”。

 

二、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尽管上面已经阐明了法律时间效力的含义,但在实践中,在确定法律的时间效力时,经常会遇到以下问题:

1)对于某个持续发生的事件或行为,跨越了新旧多部法律的时间效力期间,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

2)在哪些情况下,法律具有溯及力?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大多数情况下都已经有相对明确的法律条文作出了规范,有些是一个专门文件的形式进行细致的规范,如针对《民法典》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 号),有些则在新法中作出适当的规范,多数出现在末尾位置。

 

三、刑法的溯及力

 

与其他法律不同,刑法的溯及力问题十分突出,值得单独一讲。

 

《刑法》(2020年修正)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这是《刑法》中关于溯及力的相关规定,这个规定也被理解为从旧兼从轻原则”。

简单的理解,对于某个行为:

1)如果旧法认为是无罪的,新法认为是有罪的,按旧法的无罪处理,这时候就体现了刑法的溯及力;

2)但是,如果旧法认为是有罪的,新法认为是无罪或者处罚较轻的,则按新法的无罪或处罚较轻处理,这时候则不适用刑法的溯及力。

刑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看似“矛盾”的规定,实际上就是出于一个目的,保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按涉及或引用的先后顺序排列):

1. 《立法法》(2015年修正)

2. 民法典》(2021年实施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 号)

4. 《刑法》(2020年修正)


陈欣涛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仁弘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案件。秉承着竭诚、勤恳、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潮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仁弘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5120********3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