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陈欣涛律师
陈欣涛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潮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一文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作者:陈欣涛律师时间:2025年04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1次举报


文章类型法条解读文章字数2000左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什么时候实施、主要内容有哪些、有何影响、有何特色?本文来讲讲。

注:本文旨在减少时间成本、降低读法门槛以快速了解相关法条,不可避免会产生分析内容较浅、主观色彩较浓等特点,请读者自行斟酌学习法条原文。

一、实施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二、主要内容: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组织成员的范围、确认、权利与义务等,对组织的登记、合并、分立等,对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组织机构,对集体财产的范围与管理等,对相关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实施)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成 员

第三章 组织登记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章 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六章 扶持措施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三、主要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仍然有效,但村民委员会的多数权力将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这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对今后的农村基层工作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

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四、主要特色

1、在保留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上,强化管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际上重点强调村委会的组织与产生,对于村民的权利与义务、外部的管理等问题,则由于强调村民自治而过分模糊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仅明确了成员的权利与义务,更强调了接受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实施)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需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研究讨论。

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可以提名推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

第四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接受有关机关和组织对集体财产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

2、类公司化的管理模式。

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设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司类似,依法设立,具有特别法人资格,可以合并、分立、甚至对外出资设立公司,从事与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不适用有关破产法律的规定;同时强调组织章程的重要性,即类似公司章程,章程是非常重要的内部管理规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实施)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本法登记,取得特别法人资格,依法从事与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适用有关破产法律的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其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

3、更为严格的表决条件。

比起村民会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必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也必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章程可以做出更严格的规定。

比起村民代表会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的表决也必须有全体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实施)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成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成员无法在现场参加会议的,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线参加会议,或者书面委托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一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代为参加会议。

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由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理事长指定的成员主持。

成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成员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成员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成员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相关依据: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实施)

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

3.《民法典》(2021年实施)

欢迎交流指正!


陈欣涛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仁弘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案件。秉承着竭诚、勤恳、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潮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仁弘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5120********3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