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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弱势群体,要回应得的38000元

发布者:刘伟主任律师律师 时间:2020年02月06日 21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A某系某快递公司员工,负责快递的收取和派送业务,在公司任职10个月,这个期间公司未与A某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于公司的经营不善,公司将A某解聘,解除劳动关系,不让其继续工作,A某认为很委屈,为公司任劳任怨的工作换来一个这样的结果。 

办案经过:

A某委托笔者帮自己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和赔偿金。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A某的工作情况,得知其能够证明自己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很少,而且非常的薄弱,如果仅仅依据这些证据的话肯定是会败诉,于是承办律师根据自己的执业经验,发现A某从事快递行业应该是在邮政部门备案过的,于是让A某去邮政管理部门调取自己的备案登记,再加上其他证据就可以很好的证明A某在公司工作的事实,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是有很大的把握。后经过庭审,再加之承办律师在庭审的技巧,让公司方不得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且工资的发放情况也予以确认。

案件结果:

     公司与A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法院确认,且工资数额也是予以确认,同时工作时间也是得到一一认可,故法院判决公司赔偿A某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的双倍工资,共计38250元。

天津刘伟律师说法:

虽然笔者是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但每年对民事案件的各类案由的案件也会承接一到两个,这个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仅有三四万,但对于一个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作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正是因为承办律师帮A某找到了有利证据,才得以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得以确认。所以,不管是哪种行业,在从事工作时一定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尽量多的保留自己的工作痕迹,哪些属于有利的工作痕迹可咨询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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