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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做无罪辩护,不如力保不起诉

发布者:刘伟主任律师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21日 31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Q某在家乡从事出租的生意,用滴滴软件跑出租,在接活的过程中,L某找其跑活儿,L某就留下了Q某的电话,每次用车的时候不用滴滴软件叫车,就直接给Q某打电话,Q某个L某跑了几趟活儿,都是去另外一座城市,而且L某上车的时候总是戴口罩,而且去到另外一座城市都是去找取款机,但是L某在取款机处干什么Q某是不知道的,Q某只是在车里等待L某。案发后才得知,L某是在给诈骗分子取钱,是在转移赃款。Q某被逮捕后,家属找到笔者(天津刑事辩护律师-刘伟)。

接案经过:

Q某家属是从网络上找到的刘伟律师,看网络上的介绍,刘律师对刑事案件非常专业,于是就联系刘律师,把Q某的情况讲述了一遍,Q某家属之所以是在逮捕之后才开始着急找律师,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件事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没几天Q某就可以回家了,没想到等来了逮捕的结果。刘律师耐心地向家属分析案件的情况,并解释了刑事诉讼程序,家属对刘伟律师非常认可,双方办理了委托手续。


辩护思路:

Q某已经被逮捕,根据实践经验要想做无罪辩护是非常困难的,实践中逮捕之后判决无罪的只有万分之几的几率,所以承办律师并没有一味地坚持无罪的意见,往不起诉的方向努力是很有把握的。

第一、在此案件中,很明显Q某有无罪的可能,但是无奈已经被逮捕,又基于辩护人在现阶段无法查阅到卷宗,初步的意见是不起诉。

第二、Q某最多是一个间接故意,他可能知道L某是为了犯罪才租用他的车辆,但是Q某的主观恶性很小的。

第三、Q某又是初次犯罪,平时一贯表现良好。


案件结果:

辩护人通过认真分析案件情况,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查阅到了全部卷宗,再将上述辩护意见加以细化,向公诉机关提交了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律师结语:

    当家人因一件事被拘留后,很多家属不认为是多大的事,就不管不顾的,任由案件发展,认为这么小的一件事没几天就结束了,但殊不知一旦触犯了刑法就没有小事了,其实这个案件中Q某完全是可以不用被羁押那么多天的,如果家属在Q某被拘留的第一时间找到天津专业刑事辩护刘伟律师的话,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Q某就不会被逮捕。所以建议家属遇到家人被拘留了,一定要及时的委托律师,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越早介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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