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亚芳律师 08:00-20:59
何亚芳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182008518
咨询时间:08:00-20:59 服务地区

王XX与岳阳**XX业有限公司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何亚芳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15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王XX,男,1955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XX,湖南X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XX,岳阳楼区洞庭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岳阳铭基XX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白石岭路天力电磁XX内。
诉讼代表人:岳阳铭基XX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负责人:李XX。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XX,湖南XX律师。
原告王XX与被告岳阳铭基XX业有限公司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1日立案。原告王XX于2019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XX申请撤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合理处分,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王XX撤诉。
案件受理费11652元,减半收取计5826元,由原告王XX负担。
何亚芳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2
  • 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
    • 执业12年
    • 18182008518
    • 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6.6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6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7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754分 (优于91.5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68篇 (优于99.98%的律师)

    版权所有:何亚芳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04014 昨日访问量:17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