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招志南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455173651@qq.com 00:00-23:59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劳动纠纷律师 收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通知书企业要准备什么资料

2020-11-11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367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广州市知名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本律师团队深刻理解劳动法事务对客户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该领域的法律服务。以团队的智慧、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勤奋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劳动纠纷法律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
  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诉人提出答辩书。
  第二,被诉人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三,被诉人应当针对申诉书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出答辩意见,并同时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有关证据进行反驳,以此说明申诉人的主张没有合理性或者合法性。
  第四,答辩是被诉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呆以放弃,这完全由被申诉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也可以选择,可以口头答辩,也可以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 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代理的劳动案件范围:
1
.代理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
2
.代理人事争议仲裁与人事仲裁诉讼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
3
.代理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4
.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仲裁与诉讼;
5
.劳动争议纠纷谈判和调处;参加企业和工会的集体合同谈判;
6
.代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备案、集体合同审查;
7
.建立、修改和审查劳动合同;企业员工手册;企业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合同;劳动管理制度;企业用工、薪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8
.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
9
.提供最新发布的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0
.劳动纠纷律师见证;
11
.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12
.企业劳动合同、劳动制度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提供解决方案;
13
.为企业建立和制订劳动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事件
14
.为企业提供特别工时和经济性裁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5
.工资单、工资表的制定;辞退通知的设计;
16
.社保的缴纳技巧;
17
.日常劳动法律事务咨询,解答人力资源治理方面的各种法律问题,指导企业准确处理劳资关系;
18
.其他有关劳动法律事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招志南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2174853

  • 昨日访问量

    1885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