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劳动方面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经验丰富,其中包括一批在社会上较有影响力的案件,帮助广大公司、企业与个人客户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还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并主导多家民营企业完成劳动关系治理结构调整等非诉法律服务项目。有较强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工伤死亡职业病赔偿争议;
(7)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
(8)竞业禁止、违约金、服务期争议;
(9)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争议;
(10)集体劳动争议;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2)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以下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一、单位辞退员工哪种情况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哪些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即使劳动者主动辞职,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
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4、因以下原因导致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5、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员工依据以上原因向企业提出辞职,员工仍然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因以上原因给员工造成损失的,企业还应当予以赔偿。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站在企业运营的视角,与大家聊聊在企业经营中碰到不讲道理的员工时,如何处理?
一、庭前准备:
企业经营中,难免会碰到各种磕磕绊绊,有时候碰到员工离职时不愉快,自少不了要被人作闹一翻。就算碰到有员工因气不过,或不服公司的安排与协调闹到了劳动仲裁,也不要过于担心,这也不是经营中如何见不得人的事情。反到作为企业经营者经常与仲裁或劳动部门沟通下,了解当下国家的政策指向也是很高的企业常识。员工仲裁,最集中的焦点,就是诉讼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当然,那些诉讼工资,社保的也都有发生,只是到社保的时候就又移交社保部门协调处理了。目前,国内各地区的劳动仲裁都案,都基本遵循着先由街道调节、尽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先自行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再进入到仲裁程序。就算到了仲裁,仲裁员也会尽量主张双方协调,当然明显伤害劳动者的行为,仲裁庭是一定支持劳动者的。
二、仲裁应诉
在应对仲裁的时候,还是有许多要注意细节的,有些是企业要事前准备的内容,有些是庭前准备的。
事前准备的内容:
1、劳动者因违反公司制度,无理由不上班,并以自身认为的不平等,诉讼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等现象,应该在现象出现时,第一时间用EMS发劳动者,通知限期到岗通知,若连续多少日仍不到岗,则会依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办理相应手续。一般有了这个通知,基本就不怕对方诉讼非法解除合同了。
2、当然,公司在日常员工培训的时候也要注意,让所有人对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线上清楚,并签字确认。
3、有了上述第二点,当员工确实可以做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况,可以正常按照公司制度处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庭前注意细节:
1、诉讼应对书要准备好。
2、有各种录音数据也可以提前准备,并把关键内容整理成文字。
3、可以提前与仲裁员交流,以便让他了解案件事情,便于最后裁决。
4、做好2种预案,协调不成,或者对协调结果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继续往下进展。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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