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该如何解决?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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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一、劳动争议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可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般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与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情形基本一致。
特殊之处在于:若存在中止、恢复劳动关系情形,则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止、恢复劳动关系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超过仲裁申请期间的抗辩,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实体裁决后,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又以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诉讼中,若一方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双方均应围绕仲裁阶段是否就已经提出过相关主张进行质证,以便法院就时效抗辩成立与否予以准确认定。
二、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提出申请:
当事人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详细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
2. 登记: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3. 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如不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将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4. 庭前调解:
在正式开庭之前,仲裁庭会尝试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如调解成功,仲裁庭将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5. 开庭审理:
(1)开庭后,仲裁员首先会介绍此次劳动仲裁的大概情况,然后问双方愿不愿意在开庭前调解。
(2)先安排申请人,也就是员工对自己的劳动仲裁诉求和事实理由进行阐述,那我们一条一条地将自己的诉求说出来,然后针对每一条说出自己的理由。
(3)安排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对员工的诉求和事实、理由进行答辩和反驳。
(4)安排申请人,也就是员工对自己提供的证据进行阐述。
(5)安排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对员工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答辩。
(6)继续安排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对他提供的答辩证据进行阐述。
(7)安排申请人,也就是员工对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答辩。
(8)仲裁员提问环节,他会问双方一些问题,那么双方按照要求去回答就好了。
(9)申请人也就是员工进行最后的总结,这个时候我们要用精练有效的语言将自己的诉求、证据、公司的违规点表述出来。
(10)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进行最后的总结。
(11)仲裁员会再次询问双方同不同意调解。
(12)仲裁员会把庭审期间的笔录打印出来,让双方签字确认。
6. 裁决:
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仲裁庭将进行裁决。
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如需延期,可延长十五日。
(1)如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如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仲裁胜诉关键:不要遗漏证据,不要提交不利证据
劳动仲裁胜诉的关键在于, 当事人的主张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尤其是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加班费发放、工资奖金提成计算方式等。 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将直接影响到仲裁的结果。所以,应当逐一审核、列明证据清单,千万不要遗漏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更不要盲目提交对自己不利的证据,那样,反而被对方抓住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