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企业答辩法律知识:
答辩书
1.答辩书提交的时间比较灵活,如果来不及提交可以暂时不提交,庭后再提交或者选择不提交。2.答辩书中对申请人仲裁请求逐项答复,陈述意见,事实、理由,注意避免对部分不利事实自认。
本律师便曾代理过一家公司的劳动案件,公司方将员工的仲裁材料交本律师后,本律师经仔细审查,发现从证据上来说,该案件公司方是完全能够胜诉的。但该公司行政人员说他自己已经起草并提交了答辩状,本律师一看他所提交的答辩状后,发现该案件根本无法再胜诉,为什么对同一案件本律师一前一后观点相差如此之大,主要是因为打官司是有技巧性的诉讼活动,打官司即是打证据,当事人对自己的仲裁请求,有义务提出相关证据,没有证据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本案中,本来员工方很多请求是没有证据支持的,但公司行政人员在其起草的答辩状中,对于员工没有证据的内容他自己承认了,法律上就自认。那就相当于公司行政帮员工进行了举证。
答辩状那么重要,那答辩状如何起草呢?下面本律师着重进行讲解。公司在起草写答辩状时,应根据本案具体情况,针对员工的仲裁请求逐予以反驳。如员工仲裁要求公司方支付2015年10月份的工资5000元,公司方如果认为工资已经支付,或者确实拖欠工资,但数额并非是5000元,那要相应予以说明。
法律延伸:
劳动仲裁注意举证期限。当事人举证应当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不予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申请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提出,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对此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申请人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后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劳动仲裁开庭流程
1、开庭前事项:
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读仲裁庭记录。
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入席。书记员向仲裁员报告双方当事人到庭情况。
2、宣布开庭:
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独任审理的仲裁员)宣布开庭,并介绍审理的案件案由、仲裁庭成员姓名、书记员姓名。
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并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
询问双方对仲裁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3、仲裁员宣布进行仲裁庭审调查阶段:
申请人陈述:申请人宣读劳动仲裁申请书,陈述具体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仲裁员会就申请人陈述的内容进行提问或补充询问。
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仲裁员会就被申请人答辩的内容进行提问或补充询问。
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按照仲裁庭的要求逐一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内容和证明目的。
对方当事人可以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提出异议或补充证据。
注:涉及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出庭作证的,应庭前向仲裁委申请。
仲裁庭会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纳。
4、经过庭审调查,仲裁员宣布进行庭审辩论环节:
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
辩论过程中,仲裁员会就争议焦点进行提问或补充询问,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观点。
辩论顺序一般是按照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如有)。
5、辩论终结,仲裁员会询问各方最后陈述意见。
申请人:一般回答请仲裁委支持我方全部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一般回答请仲裁委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6、调解: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进行调解,仲裁庭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调解不成或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仲裁庭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7、庭审结束:
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并签名按手印,认真仔细的看笔录,有问题就跟书记员反馈进行更改,确认笔录完全无误后再签字。
8、宣判
一般来说都是择日,根据案情不同,时间也不太一样,一般来说得等半个月到一个月才会有消息。
裁决书会详细载明案件事实、仲裁理由和裁决结果,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的救济途径。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双倍工资纠纷、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欠薪加班费纠纷、销售提成纠纷、竞业禁止纠纷、因社会保险问题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工伤职业病认定和赔偿等各项劳动劳动争议案件律师法律服务。
(2)、起草、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劳动法律文件,完善企业的人事规章制度;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等流程的完善;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法律知识专项培训等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服务。
(3)、突发劳动工伤案件应急性处理。
(4)、代理用人单位协调处理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服务。
(5)、担任公司用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6)、其他劳动纠纷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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