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钦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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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认为占员工便宜,但实际坑自己的行为,打工人自救系列3

作者:杨钦仁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次举报



“我们单位社保都自己承担,你不要求缴纳社保,钱直接发给你,每月到手还可多个几千,你要不要社保?”,

“单位给你一个月7000,缴纳社保的话,到手大约5000,不缴社保就7000,你自己考虑下。”

“劳动合同写7000,那我还是选7000吧”

“那自愿放弃社保承诺签一下”

“好的。”

2000年以后,

“尊敬的法官,这叶凡不讲诚信,我们公司入职就讲明,要社保的从单位给员工的报酬扣,不要社保的,直接发钱。这是叶凡入职时签署的自愿放弃社保承诺。”

“法官,这份内容违法,所以无效。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所以应该依法补偿。并且我是因为没交社保被动离职,所以单位还应给我n的补偿。”


判决结果,

自愿放弃社保承诺违法,叶凡有权获得补偿。


站在叶凡角度,这种玩意儿,因违反强制性规定,随便签,即使相关条款设计再好,也是白费力气。看似公平,实际社保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单位缴纳部分,这不纳入给员工工资,属于企业承担部分,另一部分才是员工自行承担部分,由员工承担。表面上我先应承下来,事后随时主张无效并且要求赔偿。感谢企业的入职福利。

站在企业角度,这就是一颗雷,随时会爆,尤其是当今信息爆炸时代,只要一个员工看到过类似普法,然后他去告赢了,那么,企业以后就是一堆诉讼,而且都是败诉诉讼,需要额外多付一大笔钱。



杨钦仁律师(Tel/v:15801913292。),华东政法大学毕业,10余年法律从业经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继承、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涉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