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花钱托人办事的情况,说好帮忙办车牌、找工作、办业务,钱先转过去了,结果事没办成,对方还拖着不还钱。私下催、找中间人说和,甚至报警调解都没用,对方依旧找各种借口推诿。明明有欠条、有转账记录,却不知道怎么合法把钱要回来。遇到这种事没办成、钱不退、人还失联的情况,到底该怎么维权呢?
案情速递:
委托人:王某(原告)
相对方:于某(被告)
2024年8月,王某委托于某办理车牌并支付服务费68000元,约定2024年8月底前办理完成。事后于某未办成事宜且拒不退款,王某报警后,于某在警方调解下出具欠条承诺分期还款,但首期即违约。王某多次催告无果,最终决定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原告王某经朋友介绍与被告于某相识,双方经线上协商达成口头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办理车牌相关事宜,原告向被告支付服务费用。原告分别于2024年8月、9月分三次向被告转账付款,累计支付费用共计68000元,双方约定相关事项于2024年8月底前办理完成
约定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能按约定完成车牌办理事宜,也拒不退还费用,原告多次联系均被回避、拖延。2025年3月,原告无奈报警处理,在公安机关调解下,被告于某于2025年3月中旬向原告出具欠条,承诺分期归还68000元,首期还款10000元,剩余款项每月支付3000元。
但被告出具欠条后,并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经原告反复催告仍持续推诿抵赖。原告通过自行协商、公安调解均无法追回欠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决定正式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令被告于某向原告王某支付欠款68000元
2、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于某承担
律师:
律师:冯律师
擅长领域:
民商事争议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合同纠纷处理、企业客户非诉专项法律业务处理
评价:冯律师系锦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专业知识过硬,文笔流畅、逻辑清晰,办事认真负责,协助指导老师参与过各类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能凭借自身的经验和专业优势协助指导老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每一个客户负责,同时注重自身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修养。在工作中不但认真协助指导老师参与各类案件,而且还积极参加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律师实操水平,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办案经过:
律所接到委托后,指派了相关律师承办本案,律师第一时间与原告王某详细沟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逐一核对涉案时间、转账金额、沟通记录及警方调解经过,明确本案核心在于欠条合法有效、被告构成根本违约,为后续维权奠定扎实基础。
为夯实证据链条,律师细致开展庭前准备工作,逐一整理并固定关键证据,包括原告与被告的聊天记录、全部微信转账凭证、警方调解记录、被告亲笔出具的欠条原件、身份信息等材料,对每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严格审查与规范装订,形成完整清晰的证据目录,确保庭审中能够直观有力地支撑原告诉求。同时,律师根据本案事实与法律规定,撰写专业起诉状,精准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依法完成立案、缴费等全部诉讼程序。
考虑到纠纷化解效率,律师在庭审前多次尝试与被告于某取得联系,开展协商调解工作,向其释明本案法律关系、违约后果及诉讼风险,告知其出具欠条后拒不履行已构成严重违约,需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与诉讼费用。即便沟通未果,律师仍全面预判庭审焦点,完善代理思路与答辩应对方案,以专业能力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案件顺利推进与胜诉提供了坚实保障。
办案结果:
我方律师在庭审中明确主张,原告王某委托被告于某办理车牌并支付68000元,因事项未办成,双方经警方调解达成还款协议,于某出具欠条确认欠款并约定分期支付,该欠条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于某未按约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应立即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68000元,并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于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任何证据,在法律上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全部诉讼权利,自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欠条系双方在公安机关调解下自愿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于某未按欠条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其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原告主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法有据。
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某支付欠款68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于某共同负担。
律师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常会遇到委托他人办事、先行支付费用的情况,务必提高风险意识,切勿轻信口头承诺。无论委托事项为何,都应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期限、费用标准及退款条件,避免仅凭微信沟通或口头约定留下隐患。支付款项时应通过正规转账方式,并完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收据等材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依据。
如果遇到受托人未按约定完成事项、拒不退款的情况,不要采取过激方式处理,应及时固定证据,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求助调解,争取让对方出具欠条、还款计划等书面凭证,清晰写明欠款金额、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即便达成调解,也要持续跟进履约情况,发现对方拖延、推诿时,切勿反复忍让,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遇到欠钱不还、调解后仍违约的情形,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师可帮助梳理证据、制定诉讼方案,依法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即便对方失联或拒不到庭,法院也可缺席判决,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将对方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最大限度追回损失。遇事保持理性,依靠法律手段,才能更安全、高效地保护自身财产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