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吴某(化名、本案原告)与徐某、杨某、冯某(化名、三被告)系亲兄弟姐妹关系,父母先后去世,遗留农村宅基地房屋四间。早年兄弟姐妹签署书面协议,三被告同意将自己可继承的房屋份额转让给原告。父母离世之后,兄弟姐妹就案涉农村房屋继承产生重大分歧。原告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案涉宅基地房屋由自己继承;三被告抗辩认为相关协议无效,主张按照父亲遗留遗嘱分割房屋,拒绝认可当年份额转让的效力。本案审理过程中还出现需要以另案审理结果为依据的情形,案件曾依法中止诉讼。
办案要点
郑泽敏律师接受原告委托代理本案。介入案件后,完整整理当年签署的《证明》《协议书》全套原始书面证据;面对被告全盘否认签字、捺印真实性的抗辩,积极推动司法鉴定程序,通过笔迹、指纹鉴定固定协议系各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关键证据。庭审代理重点:
厘清案涉房屋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梳理法定继承的份额计算规则;
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虽然部分签名非本人书写,但指纹捺印属于被告本人,协议内容可以证实三被告已经将自身继承份额转让给原告,协议合法有效,各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约定;
结合关联案件的生效裁判结果,佐证协议的效力,主张原告依法取得房屋完整继承权利。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证以及关联案件裁判结果,认定案涉《证明》《协议书》系三被告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情形,合法有效。判决:案涉宅基地上房屋由原告吴某继承;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三名被告共同承担。历经中止审理、笔迹指纹鉴定、关联诉讼,委托人取得继承纠纷的全面胜诉。
郑泽敏律师长期专注婚姻家事、法定继承纠纷、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分家析产、民事诉讼代理等法律业务,擅长处理家庭分家协议效力认定、笔迹指纹司法鉴定对接、农村房产继承举证质证类案件,办案严谨务实、庭审经验丰富,已成功代理多起家事继承类纠纷,切实维护众多当事人合法权益。
郑泽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