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郑泽敏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68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再审申请人胡某因与被申请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委托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郑泽敏律师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法院认为,胡某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