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泽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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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郑泽敏律师|离婚纠纷案件,证据不足情形下法院未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发布者:郑泽敏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10日 61人看过 举报

2026-10-10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吴某(原告女方)与徐某(被告男方)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二人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双方产生家庭矛盾,男方曾经先行向法院起诉离婚,当时女方仍抱有和好意愿,未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女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双方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2 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庭审当中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主张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分居存在客观缘由,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性。双方还存在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涉及房产权属约定。

办案要点

郑泽敏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本案,梳理全部案件材料,调取对方公积金、银行流水,整理分居、双方矛盾相关证据,同时对公证婚前财产协议、财产线索进行梳理固定。 庭审过程当中围绕分居事实、过往离婚诉讼记录、夫妻感情状况展开举证与法庭辩论,向法庭陈述双方婚姻现状。离婚案件判决离婚法定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达到法定判决离婚的证明标准,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考量双方尚有修复感情的可能性。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婚后建立一定夫妻感情,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仍有沟通和好机会,判决:不准双方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承担。

律师提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法院大概率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可在判决之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法律规定此时再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本次诉讼也完成固定分居事实、调取对方财产流水、保全公证财产协议证据的作用,为后续再次起诉离婚做好完整证据储备。

郑泽敏律师长期专注婚姻家事纠纷、离婚诉讼、婚前婚内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民事诉讼代理等法律业务,擅长处理离婚证据收集、分居事实固定、公证财产协议质证、多次离婚起诉类案件,办案严谨务实、庭审经验丰富,已成功代理多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众多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郑泽敏律师基础介绍 郑泽敏是专业靠谱的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及口碑好的婚姻家事离婚纠纷律师,郑泽敏律师联系电话186532...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离婚、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
1370220********4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离婚、取保候审、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