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张某参与一起跨区域网络组织淫秽表演刑事案件。该案系利用 QQ 群组实施的网络犯罪,团伙头目搭建系列网络群组,招募多名人员担任群管理员,通过视频引流、吸纳人员进群发展付费会员,组织人员在线开展淫秽直播表演,管理员收取会员费后与群主按照约定比例分成,以此谋取非法利益。该群组人员规模大,高峰期群内成员两千余人,观看表演会员达数百人,整个团伙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本案张某系该犯罪群组的管理员之一,参与收取会员费并分得部分违法收益。公安机关对该网络团伙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张某被抓获归案,随后被刑事拘留、逮捕。公诉机关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对张某及团伙其余多名人员一并提起公诉,指控全部被告人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区分主从犯,同时给出相应量刑建议。
办案要点
郑泽敏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张某的刑事辩护人。介入案件之后,辩护律师完整阅卷,梳理全案电子证据、交易流水、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卷宗材料。 辩护重点围绕:1、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链条当中属于次要协助角色,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2、当事人归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备坦白情节;3、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将自身全部违法所得主动退缴;4、当事人实际获取的违法所得金额较少,主观恶性以及在案件当中起到的实际作用有限。综合以上辩护观点向法庭提出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定张某属于共同犯罪从犯,结合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对其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退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办案机关扣押的通讯电子设备,依法处理发还。本案充分利用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法定、酌定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轻量刑。
郑泽敏律师长期专注刑事辩护、网络犯罪辩护、婚姻家事纠纷、民事诉讼代理等法律业务,擅长处理网络共同犯罪、认罪认罚量刑协商、证据梳理质证、从犯情节辩护类案件,办案严谨务实、庭审经验丰富,已成功代理多起刑事案件及家事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郑泽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