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冯静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07日 48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日,冯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以调解结案。夫妻双方一起从事生态猪肉的购买、销售,男方因原告葛女士负责门店的销售收款,掌管了家里的经济大权,就称葛女士把自己当作她的“摇钱树”、“挣钱机器”,说原告性格专横、凡事独断,眼里只有钱,不懂得感恩。实际是被告廖先生不顾家里的生意,到处打牌、喝酒,反而是葛女士在努力经营自家生意。廖先生曾多次因家庭琐事在酒后对葛女士拳打脚踢,造成她身体不同部位,不同程度的受伤,甚至派出所已出面调解多次,被告廖先生仍不思悔改,给葛女士的身体和心灵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在冯律师的努力下,最终不仅成功离婚,还为葛女士争取到了猪肉门店的管理权,由葛女士经营、自负盈亏,甚至女儿的抚养权也为葛女士争取到了。
案件经过:
2022年1月10号,葛女士委托冯律师,希望能够同丈夫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并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冯律师接受委托后与葛女士进行了详细的交谈,在交谈中了解到被告廖先生已经准备起诉离婚,争取女儿的抚养权,为了葛女士能够处于主动位置,争取到更多的合法权益,冯律师立马抓紧时间准备材料应诉。
冯律师了解到葛女士每个月都把工资打到廖先生母亲的卡里,因为廖先生的母亲在帮忙照顾小孩,还帮廖先生还了以前的欠债,反而是廖先生在猪肉店的生意好起来之后,就在外面无所事事,没管家里的生意,对孩子的关心、爱护极少。还经常在半夜打电话给葛女士,让她到酒吧、麻将馆结账,并数次在酒后因家庭琐事殴打葛女士,甚至还持“刀片”刺伤葛女士,在邻居面前也多次辱骂葛女士,最终葛女士忍受不了,决定不再为了女儿委曲求全。
案件结果:
最终,在冯律师的帮助下,双方达成调解,葛女士与廖先生自愿离婚;葛女士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廖先生在女儿18周岁前,每月10日前支付给女儿抚养费;双方共同经营的猪肉店归葛女士所有,一辆五菱轿车归廖先生所有。结案后葛女士对冯律师表达了谢意,并表示很满意案件的结果,会努力经营猪肉店的生意,给女儿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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