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苏建庆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0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A借款给B,B将房产抵押给A 。B未能如期归还借款,A起诉B归还借款。法院判决A对B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由于B也拖欠C的借款,C诉讼完毕后,执行拍卖B的房产。A以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权为由,向法院申请分配房产拍卖款。
C为此不同意,A享有优先受偿权,便向A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认为A的优先权只有60万。最终一审判决驳回C的诉讼请求。C未提出上诉。
二、案件评析
A起诉B,C起诉A的两个案件中,A全程都事委托我方作为代理人。在司法实践中,案外人认为,案件结果会对案外人存在厉害关系,是可以通过第三人诉讼程序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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