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序勇律师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00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冲动是魔鬼,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案情简介】2017年11月7日12时许,被告人A外出回到其位于某市某区某市场的猪肉摊位时,见其妻B与被害人相邻摊主C因日常琐事发生争吵,A因此与C发生口角,并引发殴斗。在互殴过程中,A用拳头击打C右眼,致使C右眼挫伤、晶体脱位,视力损害。经司法鉴定所鉴定C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A支付C医药费21000元。
案发后,A的妻子B向公安机关报警,C在现场等候,被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8年8月24日,A赔偿了C的全部损失,并取得C的谅解。
【判决结果】被告人A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被害人C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A在明知其妻子报警的情况下,仍在现场等候,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视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其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C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因A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社区矫正机构也书面表示愿意接受其进行社区矫正,故法院判决被告人A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律师点评】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纠纷时,不去忍、不想退,而是挥动拳脚甚至拿起凶器伤害他人,这样做只能是害人害己。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故意伤害案件都是由亲戚、朋友、邻居、同事、同学、同乡之间琐事处理不当引发。虽然案件起因于小事,但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时,被告人往往情绪失控,随便挥动拳脚或使用身边的工具对他人实施侵害。
律师呼吁,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知法、学法、守法。亲戚、朋友、邻居、同事、同学、同乡之间产生矛盾纠纷时,应理性沟通解决,不能逞一时之快。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理性维权,勿因冲动做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