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序勇律师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79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抖店创业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
2023年12月初,A在短视频APP上看到B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电商创业孵化服务的广告后,很感兴趣,便与B公司进行联系。B公司工作人员在与A聊天过程中称,他们公司为初涉电商的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有进阶版、高阶版、尊享版、旗舰版等多种套餐可供选择,每种套餐虽然价位不同,但都有最低销量保障,并且声称“公司与你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跟着老师的指导去操作,达不到相应的效果是可以退款的”。12月9日,A与B公司通过网络与B公司订立《创业孵化合作协议》,选择旗舰版套餐,并依约交纳了12000元的合同费用。
抖音小店开设以后,A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很难达到B公司所称的销量,就与B公司人员沟通,B公司人员称A开设的小店体验分太低,需要出钱刷流量才能提高体验分,以达到相应的销量,但A认为这与B公司之前宣称的只有一次投资并不相符,便提出退款。B公司认为,根据《合作协议》第4.1条的约定,合同费用中有80%属于技术服务费,只有20%为人工服务费,因此即使退费根据约定也是按未完成比例退还部分人工服务费。双方协商不成,A便依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创业孵化合作协议》,并确认《创业孵化合作协议》第4.1条等条款为无效条款,退还所交服务费12000元。
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创业孵化合作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有效合同。但合同系B公司提供的格式文本,其中第四条4.1中关于技术成本服务费和人工服务费的划分以及合同附件中“旗舰版套餐附加说明”属于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但B公司并未依据法律规定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因此该条款无效,不成为合同内容。鉴于B公司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可适当收取费用,故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定B公司按照70%比例退还合同收取费用,因此裁决:一、双方签订的《创业孵化合作协议》解除;二、B公司退还A所交合同费用8400元;三、对A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提示,目前实体经济衰落,而在短视频平台开设小店创业正方兴未艾,因此现在有很多公司推出了电商创业孵化类的服务项目。但是这类公司,往往存在夸大收益、诱导签单等不规范现象。如果您在创业过程中碰到这种情况,建议尽快向专业律师咨询,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