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梁伟健律师 时间:2019年12月02日 126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两被告,本是多年的好朋友,合伙经营一奶茶店。可惜生意不好,原告与两被告协商退伙,两被告也同意原告退伙,三方签好《退伙协议》,明确约定如果店铺日后转让的话,转让款按合伙比例分配。
可惜两被告见利忘义,私下把店铺转让了,还欺骗原告说没转让店铺是房东把店铺收回去了。协商不成后,无奈之下,原告只能起诉。
庭审中,在对两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后,双方达成调解,握手言和,避免了因财失义,以后还能做回朋友,原告也能拿回他应得的,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