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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情说爱,微信上的套路要小心

发布者:楼晓蕾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1573人看过举报

20176月份的一天,小魏以“陈涵”的名字添加小何为微信好友,并谎称自己是女性,在杭州有两套房屋,二人交往后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小魏以买手机、奢侈品、衣服和闺密出事等为由,多次向小何索要钱财,截止20183月份,小何以微信转账、红包的形式给了小魏共计人民币3599404元,期间,小魏也多次以微信转账,红包的形式给了小何共计人民币6326894元,后因小魏一直不肯见面等原因,小何起疑心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318日小魏被诸暨市公案局刑事拘留,330日经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201873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以小魏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966715元,数额巨大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诸暨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小魏有期徒刑6年,罚金10万元。

[律师点评]

本案中,小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拟女子的身份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规定,且数额巨大,达2966715元,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快速发展的的今天,恋爱方式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从现实到网络,人们交友恋爱的空间也扩大了,但同时也给骗子有机可乘,骗子们往往会利用虚构的身份,形象,家庭环境,成长经历,个人能力等,在极短的时间内与受害人建立互动关系,并精准拿捏人的情感依赖程度,利用人的心理弱点,与受害人建立情感上的关系,以骗取财物,因此各位单身青年,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别被所谓的网络爱情冲昏头脑,在适当的时候要线下确认,这个网络朋友到底是怎样的,不要为了讨好所谓的网络男女友一掷千金,债台高筑,到后来发现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岂不悲剧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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