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纠纷调解案例分享:抚养权、财产分割与家务补偿的实务处理
一、案件概况
(一)基本信息
原告:柯XX,女
被告:卢某某,男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法院:高邮市人民法院
调解日期:2025 年 4 月 16 日
(二)原告主张
原告称双方于 2011 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卢XX(2008 年 3 月 24 日出生)和一子卢XX(2021 年 8 月 8 日出生)。因双方三观不合、性格差异较大,且被告对家庭缺乏责任感、未承担经济支出,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故提出以下诉求:
1.判令双方离婚;
2.婚生女归被告抚养,婚生子归原告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3.位于高邮市XX的一号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补偿金 20 万元;
4.被告向原告支付家务补助金 26000 元(按每年 2000 元计算);
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调解协议核心内容
(一)离婚与子女抚养
1.双方自愿离婚;
2.婚生女卢XX随被告生活,由被告负责抚养教育至独立生活,但原告代为照顾,被告每月 15 日前向卢XX支付生活费 2000 元(从 2025 年 5 月起执行);
3.婚生子卢XX随原告生活,由原告负责抚养教育至独立生活。
(二)财产与补偿
1.被告分三期向原告支付补偿金 15 万元:2025 年 4 月 30 日前付 2 万元,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付 5 万元,2026 年 12 月 30 日前付 8 万元;
2.若被告任何一期未按约履行,需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 LPR 支付逾期利息,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
3.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被告所有,原告自愿放弃;
4.原告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前搬离案涉房屋并交付钥匙。
(三)债务与其他
1.双方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20 元,由原告自愿承担。
三、争议焦点与调解策略
(一)核心争议焦点
1.子女抚养权分配:原告主张 “女孩随父、男孩随母” 的抚养模式,如何平衡双方抚养能力与子女意愿?
2.房产归属与补偿:原告要求房产归己并支付 20 万元补偿,最终为何同意财产全部归被告并接受 15 万元补偿?
3.家务补偿金主张:原告依据《民法典》第 1088 条提出 26000 元补偿,调解中为何未单独体现该诉求?
(二)调解策略分析
1.抚养权协商:考虑到婚生女已 17 岁(2008 年出生),尊重其随父生活的意愿,同时原告主动提出代为照顾,既保障了孩子的生活稳定性,又通过被告支付生活费的方式减轻原告经济压力。
2.财产与补偿权衡:原告放弃房产及其他共同财产,换取被告分期支付 15 万元补偿,既避免了房产评估与分割的繁琐程序,又通过分期条款降低了被告的履行压力,同时设置逾期利息和强制执行条款保障债权。
3.家务补偿的变通处理:虽然原告最初提出 26000 元家务补偿,但在调解中未单独列明,可能通过整体补偿金额(15 万元)予以综合考虑,体现了调解中 “一揽子解决” 的策略。
四、律师办案启示
(一)离婚案件调解的核心要点
1.子女抚养:需结合子女年龄、意愿及双方抚养条件,灵活设计 “代为照顾 + 生活费支付” 等复合方案,平衡父母责任与子女利益。
2.财产分割:避免僵化坚持 “产权归属”,可通过 “财产放弃 + 分期补偿” 模式实现利益置换,同时设置逾期违约条款增强执行力。
3.家务补偿的举证:若主张《民法典》第 1088 条的家务补偿,需提前收集婚姻期间承担较多家务的证据(如家务记录、亲友证言等),避免在调解中因证据不足导致诉求被弱化。
(二)执行风险防控
1.调解协议中明确逾期利息计算方式(如按 LPR 计算)和强制执行条款,可有效督促对方履行。
2.涉及房产交付的,需约定具体搬离时间和违约责任,防止因腾退纠纷引发二次诉讼。
(三)诉讼策略选择
离婚案件中,调解程序可快速化解矛盾,降低诉讼成本。本案中,原告通过放弃部分财产诉求,换取了抚养权安排和分期补偿的确定性,体现了 “以退为进” 的策略思维。
五、结语
本案通过调解方式高效解决了离婚纠纷中的抚养权、财产分割及补偿问题,展示了诉讼中 “灵活协商、利益平衡” 的重要性。作为律师,需在充分理解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结合法律规定设计可行的调解方案,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诉讼程序的拖延。同时,在协议条款中需注重细节约定,如分期支付的时间节点、违约责任等,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
孙曙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