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季宏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提出向原告借款,后原告随被告到银行陆续办理了数张信用卡并交付被告使用,另申请了3家贷款出借给被告使用。被告承诺所有款项由其负责偿还,不会产生逾期。但后来所有的贷款都出现逾期,被告一直拒绝还款或归还原告的信用卡,无奈原告自己垫付还款。2020年7月,原告向派出所报案并要求被告归还回信用卡,之后被告归还了原告的9张信用卡。截止还卡当天,7张信用卡累计欠款49327.08元,贷款累计欠款51834.83元。现上述欠款一直在由原告垫还,故原告诉至法院。
点评:本案经庭审经举证每一张信用卡的银行流水、每一家网贷的贷款还款情况,结合其他证据,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意见:公民要保管好个人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账户,非必要情况不得外借。否则产生银行贷款等不良后果,都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