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网

武汉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张梅律师,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专注劳动纠纷案件,工伤赔偿等

IP属地:湖北
张梅律师 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公司法
张梅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xurui@zunerguang.com 00:00-23:59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 主攻方向:工伤赔偿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5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554095499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武汉债务中的举证

2021-06-10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0日|分类:案例 |411人看过举报


武汉债务中的举证

一则武汉债务案例,俞某与骆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初,骆某向俞某借款,俞某将自己所有的某银行的信用卡借给骆某使用。骆某陆续使用该信用卡至最高额度2万后,不再向银行还款。后俞某于2020年9月18日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骆某转账1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截止2020年10月1日,两次借款均未还清。某银行将催款函发至俞某家中,俞某偿还信用卡2万元及逾期利息6000元。后俞某多次催要骆某还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该武汉债务案中鉴于骆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诉,本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判决:骆某偿还俞某借款2万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驳回了俞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武汉债务案的焦点问题是俞某的证据能否证实其全部诉讼请求?俞某持有转账记录、某银行的还款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实骆某向其借款20000元未还的事实。剩余借款1万元俞某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据予以证实,故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武汉债务律师:证据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因而保存好证据,提出证明力强的证据是当事人双方最为重要的法律行为。1.关于物证方面:当事人尽量搜集到这些原件,或经过公正的相关材料等。如无原件,也可以是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件。2.证人证言方面: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会有所不同,当场所见所听的证言的效力要强于道听途说得来的证人证言。3.证据的取得方式:采集证据应当恪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这样才能避免因为程序不合法而对证据证明力的削弱甚至否定。

我是武汉律师——张律师,你的武汉债权债务困扰可与我沟通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554095499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894528

  • 昨日访问量

    117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梅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