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间借贷
武汉民间借贷基本案情:2018年间,唐先生陆续向肖女士转账6次,数额共计7.6万元。在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之后,唐先生向其多次催要了欠款结果没有成功,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肖女士能够偿还所有借款共计7.6万元及借款利息。肖女士承认自己确实收到了上诉的款项,但这些款项中指认可了其中的6000元为借款,其他款项都用于双方日常生活支出。
该武汉民间借贷案的最后的裁判结果认定为,肖女士没有举出能够证明这些钱款是用于对于夫妻家庭的共同生活支出;而且通过夫妻双方的一些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明确的表明,在这期间唐先生有过多次向对方催要过款项,而肖女士也承认了这笔借款,并要求唐先生向她出具借款的具体明细,之后对于唐先生在微信里发送的所以对账明细也并没有提出其他异议。所以在法院一审中认定了这件武汉民间借贷关系是成立的,法院判决同意该武汉民间借贷案的诉讼请求。之后肖女士觉得对判决结果仍有疑问,遂向二中院提起诉讼,经过法官的答疑,最后肖女士撤回了自己的上诉。
该武汉民间借贷案可以借以说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能够证明转账的用于夫妻家庭的共同生活的支出,而且期间曾有过同意还款的表示,被认定借款关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