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明鑫律师
史明鑫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6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北京-海淀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执业年限17
13811197594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社区用房被占 18 年,开发商起诉被法院驳回,为委托人节省300多万租金。

发布者:史明鑫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4日 27人看过 举报

2026-05-14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原告居地产公司是涉案商业配套房的登记产权人,房屋位于某小区 5 号楼 1 层,面积约 337 平方米,产权证齐全、登记有效。

被告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2005 年起,一直无偿占用这套房做社区医疗服务,一用就是近 18 年,从未交过租金或占用费。

第三人信置业公司主张:这套房是与居地产合作开发、房屋置换而来,实际归信置业所有,只是一直没办过户;信置业有权无偿交给卫生服务站做公益使用。

居地产称:公司早年经历破产重整,2021 年资产核查时才发现房屋被占,多次要求卫生服务站搬离并付费,对方拒不配合,遂起诉维权。

二、办案经过

1.1.居地产起诉,提出三项诉求:

l要求卫生服务站立即搬离

l按市场价支付房屋占用费

l承担诉讼费、律师费

2.2.卫生服务站答辩:

l信置业允许使用,属合法占有

l用于公共卫生服务,不应腾退、付费

3.3.信置业作为第三人出庭,提交关键证据:

l早年《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证明房屋经置换归信置业;

l双方盖章确认的房屋位置附图,与涉案房屋一致;

1.18 年来安居地产从未提出异议,长期默认使用事实。

4.4.法院审理焦点:

l虽登记在安居名下,但真实权属应按合作与置换协议认定;

l卫生服务站有合法依据占有,不构成侵权;

l登记产权与实际权属不一致,不能仅以登记对抗真实约定

三、审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

1.1.驳回安居地产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2.案件受理费由安居地产公司自行承担;

3.3.安居地产与诚信置业之间的产权过户、协议效力等争议,可另行起诉解决


本人200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于2007年以391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目前主要从事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迪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0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北京迪威律师事务所
1110120********0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民间借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