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当事人徐某(化名)系 A 商贸公司(化名)普通员工,因公司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对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徐某内心极度焦虑,担忧自身会被起诉判刑、留下犯罪记录,不仅影响个人征信、就业,还会对家人生活造成长期负面影响,遂委托本人作为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史明鑫第一时间完整阅卷,梳理全案证据链条,精准区分主从行为,发现当事人徐某涉案参与程度浅、获利金额极低,主观恶性极小;同时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全额退缴全部涉案款项,具备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多次前往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办公室当面沟通,递交专业书面辩护意见,逐一论证当事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低;
协助当事人完善悔过材料、退赃凭证,补强从轻处罚全部佐证材料;
围绕 “可不予刑事追诉” 核心观点,结合同类类案判例,向检察机关充分阐述对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与合理性,反复沟通案件定性与处理方案。
三、案件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全部辩护意见,对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正式解除对徐某全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本案不起诉意味着当事人徐某无刑事犯罪记录,不会留存案底,无需移送法院审判,彻底消除刑事追责风险,当事人恢复完全自由身份。
史明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