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当事人张某莲(化名)就职于某家政服务企业(化名诚和家政),因涉嫌伙同他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被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侦查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案件进入审查批捕关键 37 天期限,家属紧急委托本律师介入处理。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当日,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完整核对全案事实、涉案行为细节、主观认知、参与程度,梳理案件核心疑点与从轻情节;
全面检索同类裁判案例、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当事人主观不知情、被动参与、无主动传播扩散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等关键点,起草详尽《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在审查批捕期限内主动对接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辩护意见,逐一论证本案不具备逮捕法定条件,提出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与事实支撑;
同步向侦查机关递交辩护材料,沟通取保候审申请,同步梳理保证人资质材料,提前备好取保全套手续。
三、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律师全部辩护观点,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对张某莲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当事人当日解除羁押、走出看守所,由保证人监督候审,成功守住 37 天黄金救援期,避免长期羁押。
律师办案小结
涉邪教类案件审查批捕阶段是辩护关键窗口期,本案通过及时会见、精准梳理无罪 / 罪轻事实、专业法律意见提交,成功说服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实现当事人取保释放,充分体现刑案 37 天黄金辩护期的重要价值。
史明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