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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诞生与衰亡一一(1)死刑诞生于“血亲复仇”、祭祀和战争

作者:廖明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1次举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命比天大!当你剥夺了别人生命,是不是必须以命偿命?人类社会关于生命的毁灭与救济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演进过程。死刑,存还是废?世界潮流是什么?这时常是人们思考的问题。

当记者时,目睹过死刑的审判、执行;做律师后,辩护过几名死缓被告;近期又在为一名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抢劫案被告进行二审辩护……这是一起发生在25年前的抢劫案,三名被告是从青海到甘肃平川小煤窑挖煤的矿工……

这一过程,使我对死刑的诞生与消亡产生了研究的兴趣,我将就此问题进行的思考随笔记之,录以备忘。

死刑是破旧立新的产物,比如在摧毁旧制度的过程中,对于阻碍改朝换代的势力“就地正法”即是;变革成功,城头始换大王旗,“十恶”方剂一调,严刑峻法变本加厉,都想江山稳固,到头来血流成河,尸骨如山……这一切历史周期都伴随着死刑的盛衰……

A、死刑起源于血亲复仇

人类最早的死刑起于何时?是在周口店的山顶洞还是在甘肃秦安的大地湾?千百年来,即使绞尽脑汁,人类自己也说不清楚。可见,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不能脱离时空条件。

有人认为,原始社会没有死刑,只有杖击和鞭刑(见蔡枢衡著《中国刑法史》p49)。问题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难免夺偶或杀人的事发生,仅仅杖刑或皮鞭就能解决?会不会再犯呢?由于缺乏物证,人们只能如此推测。

彝族有杀人偿命的习惯法:杀害本家族成员者,由头人出面动员凶手偿命,限定其在7至10天内自尽;如凶手拒绝偿命,头人有权召集大家到场,勒令其自杀(见陈金全、巴且日伙编《凉山彝族习惯法田野调查报告》p71)。但是,问题在于凶手仍然拒绝自尽怎么办?最终还是靠血亲复仇实现。所以血亲复仇、以命偿命、同态复仇就是死刑的雏形。我们今天的死刑,只不过是这种复仇的文明形式。

在国家形成初期,没有警察机构,对命案凶手仍然由被害方随意处置。有时凶手要被带到死者坟前杀死偿命。

可以说,血亲复仇是死刑的起源,最终又被死刑吸收,被法律所禁止。

随着国家形态的成熟,国家虽然逐渐接管了杀人权,可并未马上禁止被害方私力复仇。这样,血亲复仇就退居次要位置,形成了血亲复仇与国家正式死刑制度并行的格局。

“血亲复仇”可能形成“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局面。这些习俗却构成了对社会普遍安全利益的妨害。因此,在原始社会后期以及国家形成后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统治者总是力图抑制“血亲复仇”,甚至对违反者处罚。

B、死刑起源于神秘的禁忌与祭祀

除了“血亲复仇”,特殊的禁忌和祭祀可能是死刑的第二个起源。

对于原始人来说,环境充满了凶险。他们被无法解释的力量所支配。这种不知来自何方的力量被人格化为必须受到崇拜和尊从的神和妖。于是,经过精心制的禁忌制度便登场了。只要违反,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天灾和瘟疫等灾难。安抚神灵的唯一办法就是牺牲罪犯。

以活人祭祀的习惯甚至延续到国家出现以后的相当长的时间。中国战国时期,魏国邺地的人们为使漳河安澜,每年都会向漳河河神祭献一对童男童女。后经西门豹惩罚巫师,才使这一陋习得以根除(见《史记 滑稽列传》)。即使盛唐时期,我国江南吴楚等地仍然建有许多淫祠。每年五月初五,挑选一名帅哥作为祭品,剥光衣服,推上祭坛,利剑刺身,鲜血淋漓在河神娘娘偶像上。狄仁杰任江南巡抚时,奏明皇帝,拆毁淫祠1700所(见李蛟、李汝涛著:《中国历代司法史话》P133)。

C、死刑起源于战争

原始社会后期,氏族部落不断扩大,他们对于地盘和资源的争夺连绵不绝。败者要么被消灭,要么被并入强者的地盘。战争不仅常常导致失败部落被斩尽杀绝,也时常发生降浮被集杀戮的事件。

死刑诞生的原因还有许多,以上三种为要。

廖明(执业证号:16201201410567333),毕业于兰州大学。律师执业前,有14年企业管理和20年新闻记者经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兰州
  • 执业单位: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0120********3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医疗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