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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问: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12月02日|分类:房产纠纷 |250人看过

34问: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包括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

其中的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的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其中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坚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钱随房走、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和不挪作他用的原则。

当房屋依法转让时,账户里的资金余额也应当依法随之转移给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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