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强奸的立案标准并不低,而且现在发生了变化,之前有人报案的话,这种暴力性的案件基本上都会先立案,然后抓人,然后取证;但是现在尤其是熟人之间,情侣之间,前夫妻关系之间,或者是说网友奔现的这种案件,或者同事之间,如果发生了强奸类案件,叔叔在立案的时候还是比较谨慎的。
因为这是暴力性的案件,而且是严重的暴力犯罪,所以说不是你想象的那么低。
那是不是很容易被人做局呢?
怎么说呢?洁身自好局就做不起来,自己也不要放下防备,尤其是在你有重大项目或者身份是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别人主动跟你示好;有家室了,只要你自己洁身自好,其实还是不太容易被做局的。
但如果你确实想发生点什么,请记住,一定要在双方清醒的情况下,没有喝酒的情况下;因为强奸罪,他要求暴力或暴力相威胁;首先得有暴力的证据,比如说对方身上是不是有伤,衣服有没有撕破情况;然后身体检查会不会有撕裂的伤,包括女方家里面,比如说挠了之后,指甲里面会不会有一些组织,要证明有暴力行为,或者有暴力胁迫的这种手段。
对方给你做局的话,其实在没有喝酒的情况下是很难的,我听到过做局的可能就是在一场酒局里边,对方故意自己喝醉了也好,或者说喝的没有那么醉,但装醉的情况下做了个局,这种情况是有的。
之前经手的一个强奸案件,就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他们有个特殊的嗜好,男方跟女方在发生关系时男方喜欢咬,咬的女方身上有很多伤,后来跟女方要分手,女方就跑到公安局去报案,说是被强奸了,结果一验女方身上确实有很多伤,而且伤有淤青,这就说不清楚了。
最后通过什么说清楚的,通过两个人的聊天记录,发现两个人感情基础很好,又是男女朋友关系,而且他们两个有这种嗜好,会咬来咬去的,所以最后把这个强奸的案件才最后脱离了追溯的环境哈。
所以只要你洁身自好,提高防备心理,一般情况下还是不容易被做局的,做局往往是在酒局里头,过程中利用醉酒的方式,女方说喝醉了,第二天不认了,说我不愿意,是你趁着我醉酒,把我怎么样了!
奉劝大家,洁身自好,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