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营运车辆主张停运损失,律师举证保险免责成功免除保险赔付责任
摘要
营运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受害方直接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停运损失。很多人认为只要买了保险,营运停运损失就该由保险公司买单。张某某所属保险机构委托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孙煜峰律师出庭应诉。律师围绕保险免责条款完整举证,法院采纳抗辩意见,认定保险无需赔付停运间接损失,由实际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
正文
交通事故纠纷当中,一旦撞到出租车、网约车这类营运车辆,修车期间产生的停运损失很容易引发争议。不少受害人直接把停运损失诉求全部压给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就应当全部兜底。但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能否赔付关键要看免责条款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如果庭审举证不到位,保险公司很可能被判承担本不该赔付的损失,这就需要有丰富交通事故办案经验的律师处理应诉。
营运车遭碰撞起诉索赔,保险面临停运损失赔付风险
本案中,普通私家车与正在运营的营运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认定私家车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营运车辆进厂维修数天,车主就此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维修期间全部停运损失,直接将肇事驾驶人以及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属于法律认可的财产损失,但是否属于保险赔付范围存在争议。如果庭审中不能完整提交投保文件,证明已经向投保人履行免责条款提示、明确说明义务,法院就有可能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停运损失。为维护保险主体合法权益,当事人找到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27号13层的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委托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孙煜峰律师代理本案出庭。
完整梳理保险证据,紧扣提示说明义务开展庭审抗辩
孙煜峰律师长期处理各类机动车侵权纠纷,熟悉全国各地法院对于保险免责格式条款的裁判尺度。接受委托之后,律师没有简单口头抗辩拒赔,而是系统性整理全套证据材料,把保险单、交强险条款、商业险条款、带有投保人签字确认的投保单及投保人声明全部整理,形成完整证据组。
庭审阶段,对方坚持事故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具备丰富异地开庭实战经验的孙煜峰律师发表核心代理意见:第一,停运损失属于停驶造成的间接损失,交强险条款明确间接损失不在赔付范围;第二,商业三者险已经将停业、停驶产生损失列为免责情形;第三,投保单投保人声明处有投保人亲笔签字,证明保险公司已经就全部免责条款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格式条款合法有效,保险机构不应承担停运损失以及本案诉讼费用。律师当庭将全套投保原始证据提交法庭逐一质证。
法院采信全部抗辩观点,保险不承担停运损失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核查保险条款、投保人签字的声明文件,认可保险公司已经尽到法定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具备法律效力。最终判决停运损失不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事故实际侵权人自行承担,成功帮助我方委托人规避间接损失赔付风险。
结合本案,孙煜峰律师提示:并非买了保险就什么损失都赔。营运车辆停运损失是典型间接损失,保险公司能否免责的核心证据就是投保人签字确认的免责告知声明。作为保险方应诉,一定要完整留存投保档案;作为事故受害方,也要分清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理性确定索赔对象,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避免索赔对象搞错而增加维权成本。
结尾
孙煜峰律师执业于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律所坐落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27号13层,业务涵盖民事合同、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建设工程、交通事故侵权等,熟悉省内及异地法院裁判规则,擅长处理保险类抗辩案件,善于梳理格式条款相关证据,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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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煜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