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后被诉索要大额卖车款,孙煜峰律师抗辩助当事人全部免责
摘要
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完成财产分割,对方事后突然起诉,主张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我方返还大额卖车款项。当事人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手足无措。张某某委托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孙煜峰律师介入,律师抓住物权登记与举证责任关键点组织抗辩,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求,帮助当事人规避大额经济损失。
正文
婚姻家事纠纷里,很多人以为办完离婚登记、签署离婚协议,财产问题就尘埃落定。可现实中,不乏离婚过后,另一方旧事重提,就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财产另行起诉,凭空主张分割大额钱款。面对突如其来的传票,普通当事人很容易被对方的说辞带偏,内心焦虑恐慌,不知道该从何处搜集证据进行反驳,此时就需要经验丰富的家事律师介入,厘清法律关系,守住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已处置财产,却遭遇事后大额索赔
本案委托人张某某,已经和另一方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当中,对双方名下房产、车库、车辆等多项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做了完整、明确的分割约定。本以为双方婚姻及财产纠纷就此了结,但是时隔一段时间,委托人突然收到法院传票。
对方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声称婚姻存续期间购置一台车辆,只是登记在案外第三人名下,实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该车辆已经被变卖,卖车款项由我方当事人收取,要求我方返还高额钱款。即便车辆自始至终不在我方名下,委托人也并未收到过该笔售车款,可对方坚持己方说法,当事人压力巨大,担心法庭上说不清事实,平白承担巨额债务。
普通当事人面对这种诉讼,很容易陷入对方叙事逻辑,纠结是否出过部分资金,忽略物权登记规则以及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万般无奈之下,委托人找到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27 号 13 层的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委托拥有多年民商事、婚姻家事办案经验的孙煜峰律师代理本案。
紧扣举证责任规则,构建完整抗辩逻辑
孙煜峰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婚姻家庭、民事合同纠纷,办理过多起离婚后财产争议案件,接手案件之后,没有局限于双方是否出资的争论,而是先梳理全部卷宗材料,拆解本案两大核心法律难点:第一,案涉车辆物权登记在案外第三方名下;第二,原告需要举证证明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要证明我方当事人实际收取卖车款项。
庭审之中,对方拿出部分出资相关材料,试图证明案涉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执业实战经验丰富的孙煜峰律师当庭展开抗辩:机动车权属以登记公示为重要参考,该车辆登记信息并非我方当事人;同时,原告既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实际属于离婚双方共有,也没有证据证明我方当事人实际收取案涉卖车款项。民事诉讼坚持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应当由提起诉讼的原告自行承担。
原告诉求全部被驳回,当事人免于巨额赔付
法院充分核查全案证据,完全采信孙煜峰律师的代理观点。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原告无法完成两项关键事实的举证义务,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由起诉方自行承担,委托人张某某无需支付任何款项,成功避开一笔大额损失。
结合本案,孙煜峰律师提示广大当事人:离婚之后若遇到旧财产被重新起诉,不必慌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过钱,不等于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登记在案外第三人名下,想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一套完整证据链支撑。如果收到离婚后财产纠纷传票,不要自行盲目应诉,建议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厘清举证边界,避免无端承担债务。
结尾
孙煜峰律师执业于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律所坐落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27 号 13 层,深耕本地司法实务,业务覆盖民事合同、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处理大量复杂家事及商事争议,既擅长谈判调解,也精通庭审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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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煜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