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嘉辉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3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原告系从事装修工作的包工头,2019年原告组织相关的施工人员,为被告分包的工程完成了相关工作,被告拖欠工程款,经原告催告仍未给付,故成诉。
经律师开庭质证、辩论,法院认可拖欠事实,故对原告诉请予以支持。对于被告在审理中提出的拖欠费用中包含人工费和材料款的主张,原告书面承诺,愿承担施工人员的劳务费用。
案后总结: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不少的施工单位与施工负责人,工地纷杂的关系对不同诉求影响颇大,律师认为该类案件“找对人,做对事”是解决的关键,同时应注意施工中书面材料的留存,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