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委托人在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才知晓的案件,原一审判决是在委托人缺席的情形的作出的,后原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直接申请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委托人的银行账户以至于委托人只到这个时候才知晓该案件的存在。
接受委托后律师为委托人调取了原案件的所有卷宗,阅卷中律师发现了程序上的送达问题及更为重要的认定我其中一个委托人承担责任的认定问题,该委托人未作为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且借款事项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情况下却认定我委托人承担了责任,因此原判决存在错误。
调取卷宗了解案情后律师积极进行申请再审后经过法院的审查我们的再审申请符合相关再审的要件,法院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次审理,后律师为委托人成功摘除了其承担的一百多万债务账户成功解冻。
王团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