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基数,都是根据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计算,那么前12个月平均工资怎么计算呢?
并非是大家想象的把每个月发放的工资相加求平均数。这里的工资该是“应得工资”,而非是“实发工资”。
许多人的工资一般是有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组成。还要扣除员工个人需要负担的社保费用,达到个税起征点的话,有的人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导致应得工资和你实际拿到的工资是不一样的。我们去计算月平均工资的时候应该是按照应得工资去计算而不是实际到手的工资计算。
举例说明:
小张这个月的工资工资组成部分是:4000底薪+绩效1000+社保-562+住房公积金-170。
小张这个月应得工资应该是5000元,实际到手工资就是4268元。
那么,小张计算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时,这个月的工资应以5000元计算,并非是实发工资4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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