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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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代理人不惧法官权威,最终促成双方调解,助力委托人成功取得抚养权

发布者:刘海娜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44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22年5月一位z先生委托人走进了陕西金控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的办公室。z先生的诉求是离婚并取得三岁女儿的抚养权。


通过与当时人沟通了解一下基本情况:双方聚少离多感情淡薄,加之女方承认出轨,不反对离婚但是私下和解的条件是男方放弃孩子抚养权。


本案有一下几个难点:第一,z先生为第一次起诉离婚,按照以往司法管理除非特别明显的法定离婚情节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判离的,除非对方同意。但是如果对方同意离婚,肯定会以抚养权为条件。给离婚带来一定的难度。第二,本案的管辖权问题,根据离婚诉讼管辖权的纠纷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被告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为遥远的南方某城市,当时疫情严重,如果在南方某城起诉,案件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会增加。因为女方名下有一套西安的房产可以试着在西安本地起诉。第三,抚养权问题,双方均为高学历,势均力敌,且为女孩,庭前和庭后法官多次以孩子性别作为借口想劝我方放弃抚养权。


刘律师经过与当事人反复沟通确定一下诉讼方案和策略,并及时参加诉讼,并及时提交了z先生为家庭付出,供养女方读书以及照顾孩子的证据。案件顺利进行,庭审中对方也明确表示愿意离婚,但是不愿意放弃抚养权。但因为女方亲口承认还要出国,求学期间照顾孩子确实不便,加之孩子一直由男方照顾所以委托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


但案件的进展并不顺利,刘律师找主审法官递交代理词并作进一步沟通时,该明确表示孩子不会判给男方理由是孩子为女孩。他们会议小组统一认为女孩由母亲照顾会更好,法官虽为调解但是态度强硬。但作为代理人刘律师并不认同法官说法,因为法律并未规定两岁以上的女孩应由妈妈抚养而是“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z先生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父亲完全有能力照顾好自己的女儿。后法官多次是施加压力,委托人和刘律师已经做好上诉准备但抚养权问题绝不妥协。


最后在委托人和刘律师的共同心努力下,最终对方妥协放弃了抚养权,本案当事人最终拿到了离婚和取得孩子抚养权的调解书。案件取得满意结果。

刘海娜律师先后执业于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陕西金控律师事务所。多年的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和非诉经验,常年为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西安
  • 执业单位:陕西金控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10120********7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