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物损,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本案中凸显了申请鉴定及重新申请鉴定的时间节点问题,对于交通事故中路面污染损失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一审中保险公司未提交书面鉴定申请,视为对鉴定结果的认可,以此为由上诉后,并未得到二审法院的认同。在此类案件中,鉴定结论是最为重要的损失依据,一定要明确权利、期限,否则会承担不利后果。
永城刘文博律师
发布者:永城刘文博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07日 36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物损,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本案中凸显了申请鉴定及重新申请鉴定的时间节点问题,对于交通事故中路面污染损失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一审中保险公司未提交书面鉴定申请,视为对鉴定结果的认可,以此为由上诉后,并未得到二审法院的认同。在此类案件中,鉴定结论是最为重要的损失依据,一定要明确权利、期限,否则会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