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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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律师:房屋存在违建,银行停止放贷延期付款如何承担责任

作者:王辉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5次举报
2021-02-28

案情简介

  王x与善x分别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5月15日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约定单x向王x支付8050000元购买北京市xx区xx号房屋,王x收到合同约定的6550000元后,剩余1500000元通过商业贷款方式给付,并约定如无法完成贷款,应以现金方式支付。双方于2017年5月18日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至今,单x仍未给付剩余款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单x向法院起诉,请求1.单x给付王x购房款1500000元;2.单x向王x支付违约金,每日750元,自2018年5月18日至实际支付所有购房款为止;3.诉讼费用由单x承担。

  单x辩称,银行未批准贷款的原因系王x在涉案房屋上增建违法建设,如王x向王x交付合法房屋,则应顺利批贷,王x也会及时收到房款。单x在无法办理贷款后多方自筹资金,主动要求向王x履行剩余房款义务,王x拒绝收取,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单x除1500000元银行贷款外的其他房款均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因此单x不同意王x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

2019年5月26日,xx银行向单x出具《情况说明》,载明“2018年4月28日,借款人单x向xx银行申请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购买位于xx区xx号房产,贷款申请金额150万元,该笔贷款申请于2017年5月5日审批通过,借款人单x于2018年5月23日取得过户完成后的不动产证明,不动产权证号:京(201x)不动产权第XXXX号,然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上述所购房产抵押给我行。2018年8月,我行经在建委档案部门查询,该套房产在过户之前已经存在违建的情况,在操作房产过户的时候,因违建导致的建委查封手续正在进行,过户后不动产权号码变更,故在建委系统中未显示查封情况。鉴于上述情况,我行停止向借款人发放此笔贷款。”

 

法院判决结果

一、单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王x剩余购房款1500000元;

二、单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王x违约金100000元;

三、驳回王x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二手房买卖律师王辉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剩余购房款问题。单x与王x签订xx区xx号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实际房屋总价款为8050000元(含房屋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等),单x已给付王x合计6550000元,余款1500000元未付,现双方就上述房屋已完成交付及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且单x亦同意支付剩余购房款,故对王x要求陈立尧给付剩余购房款150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违约金问题。单x与王x2018年3月27日签订的《商业贷款付款方式补充协议》约定,买卖双方应于网签后办理申请贷款手续,若贷款未获批准或批贷数额不足拟贷款额,买受人可再向其他银行申请,买受人未再次申请、再次申请仍未获批准或批贷数额仍不足拟贷款额,则买卖双方应于20日内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同时买受人应以现金形式补齐贷款部分房款。单x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现金补款义务,应向王x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王x要求单x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双方2018年3月27日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仅就逾期付款在15日(含)之内及逾期付款超过15日后出卖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下逾期付款责任进行了约定,双方2018年5月15日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违约责任条款空白处未填写。考虑xx区xx号房屋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就已存在违法建设且被xx城管局立案调查,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并发生相关诉讼,xx银停止发放贷款也与此相关,且在之后单x联系王x要求给付剩余购房款时,王x拒绝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放任其损失扩大,并考虑剩余未支付房款金额、房屋完成交付及过户登记手续距今时间等因素,法院酌定单x支付王x违约金100000元。

 

律师提示

北京房产律师王辉,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借名买房、房屋产权确认等纠纷案件。在长期的房产纠纷法律事务中积累了大量司法实践经验,通过上述案例王辉律师提示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王辉律师|专注房产纠纷十余年,以专业守护您的房产权益 王辉律师,本人咨询电话:13810953787,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商品房纠纷、合同纠纷、继承、离婚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1110120********64 房产纠纷、商品房纠纷、合同纠纷、继承、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