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玉琳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04日 110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底,我方当事人与被告签订《升学委托培训协议》,被告承诺保证经培训我方当事人的孙子在2021年高考中艺考成绩高于国家某一流艺术院校录取分数线,放榜后合格线都未达到,我方当事人找到我要求代理办理起诉退费事宜。
李玉琳律师代理意见:
1、请托事项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招生秩序,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系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确认合同无效,返还合同价款30万元以及资金占用利息。
立案后被告主动与我方联系,考虑到双方系多年好友,最终25万调解结案,我方撤诉。
律师建议: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对于合法的请托,应当按照委托合同关系处理。本案中,委托他人处理具体入学事务并支付对价的入学协议,表面上看是委托合同,但其本质上却涉及钱权交易。请托事项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招生秩序,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系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入学协议是无效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