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华华律师随笔|专利维权,从取证到获赔8万,打的就是证据链
案件随手记
这起专利侵权案,原告是我代理的一家科技公司,专利是一种装订机上的“勾线器”。被告有两家:一家是生产销售商,一家是电商平台。
关键三招
固定侵权主体: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上明明白白写着被告是“制造商”。被告说“我只是贴牌,不是实际生产”,但拿不出任何证据。我抓住这一点,结合其经营范围,成功让法院认定其为生产商。
公证取证不手软:两次公证,一次买货、一次封存,连网店页面宣传都保全了。当庭拆箱比对,技术特征一模一样,被告无话可说。
平台责任拎得清:电商平台及时下架了产品,我没有强求它赔钱,法院也认定其不承担责任。诉讼策略要务实,把火力对准真正的侵权人。
结果
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8万元(含合理费用)。客户很满意。
曾华华律师一句话
专利维权,证据是硬道理。从购买、封存到比对,每一步都不能省。
曾华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