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顺鹏律师团队律所 06:00-23:00
湖北顺鹏律师团队律所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
13871536408
咨询时间:06:00-23:00 服务地区

孩子改姓还要继续支付抚养费吗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团队律所时间:2021年05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16次举报

【案例】

龚某与潘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龚小某,后因龚某外遇两人离婚,龚小某与潘某生活,龚某需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离异两个月后,潘某将龚小某改名为“潘小某”。龚某以此为由,认为“潘小某”与自己不再同姓,所以拒付抚养费,两人多次协商不成,潘某便以孩子的名义将龚某诉至法院。

【分析】

父母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即便孩子改随他姓,这种父母子女关系也没有发生变化,父亲对改姓后的孩子仍然负有抚养义务。因此龚某仍需支付赡养费。离婚后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时,无权单独改变孩子姓名。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改变孩子姓名,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子女原姓名。

【相关法条】

1.自然人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

2.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子女改姓不能成为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3.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湖北顺鹏律师团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5
  • 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 执业15年
    • 13871536408
    • 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7次 (优于89.7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2次 (优于95.1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72908分 (优于99.3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83篇 (优于99.55%的律师)

    版权所有:湖北顺鹏律师团队律所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18085 昨日访问量:14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